(一)发布广告信息 发布以下任一商品或信息的,删除该信息: 1、发布心情故事、店铺介绍、淘宝客链接等非实际交易信息; 2、发布非天猫购物链接、非阿里旺旺联系方式、实体店信息、银行账号及个人支付宝账户等信息,特殊情形除外; 3、使用代表党和国家形象的元素进行宣传的商品或信息; 5、在淘宝分销平台外发布批发、代理、招商类商品; 6、利用阿里旺旺等群发重复的或未经请求的淘宝商家店铺消息、产品或服务消息等广告消息; 7、在商品标题、商品详情、店铺、阿里旺旺等中使用导购、团购、促销类网站的名称、LOGO等信息。 |
【规则解读】
一、哪些是非实际交易信息,怎样发布这些信息会被处罚?
1、非实际交易信息,指发布该信息的目的并非用来达成基于淘宝上本店铺的即时的成交。包括但不限于回收置换类信息,以二维码、超链接等形式出现的淘宝客、外部购物平台、外部社交网站等信息。
2、怎样发布这些信息会被处罚?
1)将心情故事、店铺介绍、纯粹供欣赏的等非实际交易的信息作为独立的商品页面进行发布;
2)将成交的结果指向本店铺以外的店铺或外部网站。
案例1:纯粹供欣赏的信息
案例2:店铺介绍、心情故事无实际销售商品的信息
案例3:将成交结果指向非本店铺以外的地方
二、发布非天猫购物链接、非阿里旺旺联系方式、实体店信息、银行账号及个人支付宝账户等信息,特殊情形除外。特殊情形是指?
经天猫审核并透出在门店模块中的实体店信息,如:
三、若商家在商品标题、商品详情、店铺、旺旺等中使用导购、团购、促销类网站的名称、LOGO等信息构成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,如何处理?
如商家的该行为构成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,则根据《天猫规则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,按照该规定处理后,不再按照发布广告信息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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