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收费范围
1、所有报名参加淘宝吃货活动,并审核通过的商家。
2、收费订单范围:
(1)消费者通过进入淘宝吃货频道或淘宝吃货轻应用,在频道内将活动商品加入购物车产生的有效订单;
(2)消费者通过进入淘宝吃货频道或淘宝吃货轻应用,进入商品详情页面后进行加入购物车或立即购买产生的有效订单。
第二条收费模式
实时划扣技术服务费(不包含保底费用和封顶费用)收费模式。 活动开始后,淘宝吃货交易订单在消费者确认收货时,将会扣除一定比例的款项至淘宝吃货专用收费支付宝账户,实时进行划扣。
第三条收费计算方式
实时划扣技术服务费计算方式=消费者确认收货的累计金额*费率(8%)。
第四条收费计算方式及处理原则
1、若商品存在以下情况,取消商品活动资格,取消商品活动资格之前产生的有效订单,仍按上述规则结算费用。
(1)活动期间,系统校验到活动商品的状态变更为不可正常售卖的;
(2)活动期间,因商家违规,被淘宝吃货取消活动资格的。
2、活动开始后, 淘宝吃货按消费者确认收货的总金额乘以费率(8%)实时划扣技术服务费。上述交易数据及费用以淘宝系统后台数据为准。
第五条淘宝吃货营销活动收费说明
淘宝吃货亦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类营销活动,营销活动的具体收费规范有特别规定的,从其规定;无特别规定的,按照本规范执行。
第六条附则
1、【生效时间】本实施细则修订公示时间2019年4月19日,修订生效时间2019年4月26日。
2、【新旧衔接】淘宝吃货所有商家的行为,发生在本收费规范之日前的,适用当时的标准。发生在本实施细则生效之日后的,适用本规范。
3、淘宝吃货亦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类营销活动,营销活动的具体活动标准有特别规定的,从其规定;无特别规定的,按照本规范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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